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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爬雪山及大霸尖山也可申請登頂及登高證明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自即日起辦理核發攀登「雪山登頂證明書」及「大霸尖山登高證明書」二種,以提供愛好從事登山活動的國人把登雪山、大霸尖山的榮耀留下一份永久的紀念,「雪山」海拔 3886 公尺為台灣本島第二高峰,也是東亞第二高峰,大霸尖山海拔 3492 公尺有世紀奇峰之美譽,當登山者歷經驚險、疲憊及耐力考驗之後站上雪山主峰頂或親近仰望而讚嘆世紀奇峰 — 大霸尖山,此時環顧四週,俯視群峰,望著來時路之陡峭、險峻,此刻內心油然興起自我肯定與成就,值此悸動的心情,此時此刻是多麼值得懷念與回憶。

        雪霸國家公園基於轄區管理機關,為能讓國人完成登雪山、大霸尖山活動後留下永久的紀念與回憶,秉持為民服務之精神,特研發「雪山登頂證明書」與攀登「大霸尖山登高證明書」以供民眾留念,有資格且有意願申請之登山遊客,祇要檢附登頂照片及工本費函寄或親自赴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36443 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 100 號)申請辦理,將可獲取一份精美且有意義之雪山登頂證明書或大霸尖山登高證明書。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民眾申請雪山登頂證明及大霸尖山登高證明相關事項








雪山、大霸尖山登頂證書申請時間為 AM9 : 00 至 PM16 : 30 ,週一休館恕不受理。






登頂證書製作及郵寄時間約為二星期,申請人可選擇於武陵遊客中心現場取件或是郵寄,現場製作登頂證書每份時間約為 10 分鐘。






如以電子郵件申請登頂證書,請以申請人姓名作為照片檔名,如「李大明.JPG 」,並於郵件內註明申請人之登頂日期、中英文姓名、聯絡電話、寄件地址。






登頂證書工本費每份新台幣 300 元整(含郵資)可於郵局劃撥:
抬頭為「雪霸國家公園員工消費合作社」、帳號「 21867025 」,並於劃撥單據備註欄註明申請人姓名及電話。
如以電子郵件申請,請將劃撥單據傳真至( 04 ) 2590-1136 。
如以照片申請登頂證書,請將照片及劃撥單據影本寄至 36443 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 100 號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收 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登頂證明書」。






相關聯絡人員:
武陵遊客中心( 04 ) 2590-1350 【登頂照片電子檔傳送及證書製作進度查詢】
賴瑞雯( 037 ) 996100 分機 220 【登頂照片製作及費用劃撥查詢】
柏榮茂( 037 ) 996100 分機 204 【登頂照片製作查詢】






雪山登頂證書專用 E-mail 信箱: syue@spnp.gov.tw






雪山登頂證書封套
雪山登頂證書封套
雪山登頂證書
雪山登頂證書


資料來源:http://www.spnp.gov.tw/service/service02_002.html


附註:我是92年去爬雪山的,也補在今年申請登頂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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